課程名稱 |
國際人權法專題討論 Seminar on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 Law |
開課學期 |
99-2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
授課教師 |
張文貞 |
課號 |
LAW5284 |
課程識別碼 |
A21 U242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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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二7,8(14:20~16:20) |
上課地點 |
法研5 |
備註 |
與大學部合開。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30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992ihr |
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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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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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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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本課程探討國際人權法及其發展的重要議題。這學期將探討焦點放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兩公約)所保障主要權利的內容,並與臺灣目前的法制及實踐所對照及檢討。 |
課程目標 |
本課程這學期所探討的國際人權包括:享有適當生活的人權、健康權、生命權、不受酷刑的權利、身體自由、刑事正當程序的保障、隱私及名譽權、思想及宗教自由、表現自由及和平集會權。修課同學將從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針對上述權利所作的一般性意見及相關決定,來瞭解這些權利目前在兩公約機制下的保障內容及範圍,並進一步本於這些理解來詳加對照及檢討我國法制及實踐上與這些國際人權保障內涵及範圍的落差。 |
課程要求 |
所有修課同學都必須選擇本課程所討論的特定權利,探討此一權利在兩公約機制下的保障內容及範圍,並與我國法制及實踐作對照及檢討,並於期末繳交報告。大學部同學的報告必須在八千字以上、研究所一萬二千字以上,修課同學可以選擇二位同學一起合作撰寫報告。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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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每週二 13:30~15:00 備註: 或其他事先約定時間 |
指定閱讀 |
詳見每週課程進度表 |
參考書目 |
課程教材
1)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所作一般性意見及決定,資料見課程
網站。
2)STEINER ET AL.,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IN CONTEXT: LAW, POLITICS &
MORALS (3rd ed. 2008) (hereinafter IHR)
3)MANFRED NOWAK, U.N.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CCPR COMMENTARY
(2nd revised ed. 2005) [孫世彥等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譯住,北京:三聯
書店(2008)]
4)B.G. RAMCHARAN, JUDICIAL PROTECTION OF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CASES AND MATERIALS (2005).
5)SIMON CHESTERMAN ET AL., LAW AND PRACT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DOCUMENTS
AND COMMENTARY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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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課堂報告及討論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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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期末報告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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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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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介紹 |
第2週 |
03/01 |
認識聯合國底下的主要人權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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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週 |
03/08 |
2.認識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主要權利:與我國法制及實踐的對照及檢討
2.1.經濟社會文化人權的性質:第2條�第3條
2.2.工作權:第6條�第7條�第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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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週 |
03/15 |
我國法的對照與檢討 |
第5週 |
03/22 |
3.認識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主要權利:與我國法制及實踐的對照與檢討
3.1.兒童權:第24條
3.2.家庭權:第23條
3.3.性別平等權:第2條�第3條�第26條 |
第6週 |
03/29 |
我國法的對照與檢討 |
第7週 |
04/05 |
停課 |
第8週 |
04/12 |
3.4.生命權�Article 6
3.5.不受酷刑的權利�Article 7 |
第9週 |
04/19 |
我國法的對照與檢討 |
第10週 |
04/26 |
3.6.身體自由�Article 9
3.7.刑事正當程序的保障�Article 14 |
第11週 |
05/03 |
我國法的對照與檢討 |
第12週 |
05/10 |
3.8.隱私及名譽權�Article 17
3.9.思想及宗教自由�Article 18 |
第13週 |
05/17 |
我國法的對照及檢討 |
第14週 |
05/24 |
3.10.表現自由�Article 19
3.11.和平集會權�Article 21
3.12.少數民族權利�Article 27 |
第15週 |
05/31 |
國際人道法(戰爭法) |
第16週 |
06/07 |
修課同學自行撰寫期末報告 |
第17週 |
06/14 |
修課同學自行撰寫期末報告 |
第18週 |
06/21 |
課堂報告 |